港產內銷三招冇難度(轉載)
自由行來港掃貨,背後帶出港產品仍具有一定優勢,學者只要謹記三大要訣,便很容易開拓內地市場。包括定位精準、善用電子平台賣產品、投放廣告忌硬銷,要突出品牌背後理念。
自由行來港掃貨,背後帶出港產品仍具有一定優勢,學者只要謹記三大要訣,便很容易開拓內地市場。包括定位精準、善用電子平台賣產品、投放廣告忌硬銷,要突出品牌背後理念。
中小企慎防電郵騙案 核實電郵者身分
社交平台強攻內地市場見佳績
本文章由 原少風 提供 2006年由葛林斯潘撰寫的《我們的新世界》一書中,前言有一句是:「我們活在一個新世界裡。一個全球資本主義經濟的世界,較之四分之一個世紀前,更為彈性、強韌、開放、自我導引,和快速變動。這個世界帶給我們非常多的新發展,但也有非常多的新挑戰。」進入新的世紀,高科技帶動資訊急速傳遞。要推動公司文化,產品及服務,光靠傳統的及網絡的推銷是不夠的。單以個人打工一族,要特顯個人魅力,獲得雇主青睞,善用多媒體社交網絡是必須的。 大多數上班一族只會開通Facebook帳戶及Facebook專頁。很多模特兒懂得上傳自己的照片及影片在 Xanga及Youtube。值此建立與粉絲溝通的橋樑。也可以用作建立個人品牌的渠道。從《嬴銷策略》其中一個課題指出,個人品牌形同代言人一樣,對公司企業有正面影響,協助發展客戶關係。使顧客對其產品及服務有信心保證。 進入web3.0雲端科技時代,打工一族光靠Facebook來建立人際關係是不足夠。Facebook 是用作個人及公司粉絲專頁的社交媒體。因發明Facebook的朱克伯格當時是一名大學生。功能是圍繞着大學校園。Linkedin是由出走Paypal的執行副總裁發明。重點是以高級行政人員而設的社交網頁。當中可供給大企業作招募用途。Linkedin 最出名用戶是Bill Gates,因他不喜歡用Facebook,每天收到很多人想加入朋友組。所以他早已關閉Facebook 帳戶。Linkedin也可用作建立個人品牌用途。因用戶是可以加入很多個人履歷專長。再簡單一點,Facebook便是大家樂,用戶群是大學生及普通職員。Linkedin是半島酒店,用戶群是大企業的高級行政人員。 近日新浪及Facebook也同樣加入高級行政人員及商業社交功能。由過去的web2.0時代步入新的web3.0時代。服務網頁也隨着雲端科技而加設新功能。因雲端科技是不需要用戶更新新版本。用戶可以用一站式上載資料而無需要在每個平台作多次上傳。 用戶更可在單一平台即時翻查多個平台過去資料。有助企業快速地招募人材及雇員撰擇自己合適的工作範疇。筆者近日接獲多個大企業人事部的招募通知,全是由Linkedin搜尋到合資格人材,再發通知約見面試。雇員也可以在Lindedin網頁中翻查公司背景,可作出即時接納或拒絕對方邀請。個人化的社交網絡已發展至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社交網絡。各位辦工室的打工一族也要開始學習在雲海上營造個人品牌。 資料來源: Facebook 正面挑戰 LinkedIn http://www.e-zone.com.hk/discuz/viewthread.php?tid=83539 Sina Weibo Challenges LinkedIn in China with New Business Social Network http://www.techinasia.com/sina-weibo-business-social-network/ 贏銷策略 http://www.etpress.com.hk/etpress/booksearch.do?searchString=%E9%8A%B7%E7%AD%96%E7%95%A5&searchPage=1&searchCriteria=name Vivian Law fan page https://www.facebook.com/lovevivianlaw 我們的新世界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80326
近日,與一些前廣告界朋友,談起近年香港的「港告」,大家也異口同聲地認為,確實退步了很多,兼且意念、圖案、文案和表達手法等,愈來愈「低B」、愈來愈「娘」、愈來愈「大陸化」;反而國內的廣告人才多了,廣告預算和製作費也較大,較肯「落本」,因此反而有不少發揮和進步空間……
本文章由 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提供 消費者已繳交的金錢 網購公司停止侵權廣告後,他又如何處理客戶繳交的金錢呢? 據筆者經驗,每間網購公司均有不同的做法來處理客戶已繳交的金錢。多數網購公司會意圖遊說擁有人「必須」履行合約責任和精神把客戶繳交給網購公司的金錢轉交給銷售公司。其實這樣做的目的只是網購公司為自已開脫的最方便和最理想的「做法」而已。 擁有人不難想像得到當客戶在繳交金錢後又得不到產品時他們會向網購公司「抓上門」,所以擁有人應盡量阻止網購公司把錢轉交給銷售公司。若果擁有人成功,銷售公司便會陷於以下「坐艇」的苦況: (1) 不能從網購公司得到產品的貨價 (2) 產品已從大陸訂購,甚至是已在香港貨倉等待提貨 (3) 銷售公司的情況猶如「坐艇」 對擁有人的最理想方法 對擁有人來說,其中最理想的一個方案是網購公司把金錢全數返還給客戶。有些網購公司甚至在退錢時也給予客戶一些優惠(如50 元現金券)等等。 在團購日趨成熟的同時,侵權(或涉嫌侵權個案)也逐漸增多。筆者相信,上述的個案分享,是某程度上為網購公司在日後厘定與產品公司在合約上的所須。
團購網購物— 侵權責任— 如何處理繳款 本文章由 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提供 在香港,團購網購物越來越普及。透過團購網,消費者可獲得20%至50%甚至高達70% 的折扣優惠來購買產品,相比傳統店鋪式的購物方法,團購網絕對有其優點,但同樣亦有其缺點。據筆者客戶提供的資料顯示,無牌子的產品不適合於團購網銷售。 因為上述特點,產品銷售商(「銷售公司」)通常會夥同擁有牌子的公司「品牌公司」合作,以「貼牌形式」包裝產品並在網上銷售。但若果貼上牌子的產品屬於侵權產品,那責任又誰屬呢? 誰是侵權公司 當貼牌產品在團購網遇上侵權警告信時,以下公司有可能會觸犯知識產權法例: 1. 銷售公司 2. 品牌公司 3. 擁有團購網的公司(「網購公司」) 網購公司的即時反應 當知識產權擁有人(「擁有人」)在團購網上發現貼牌產品侵犯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時,他首先或會出信至網購公司聲稱和通知侵權事宜。網購公司在收到警告信後通常會陷入以下兩難局面: (1) 如何斷定貼牌產品是否侵權產品 (2) 他應否繼續展示貼牌產品 在有限的資源和短暫的時間內作出決策,多數網購公司為避免惹上訴訟均會傾向於停止廣告。一般網購公司在合作前必有一份合約來保護其權利,所以他亦會把侵權問題「盡量」轉嫁至產品公司身上。 至於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因為他們分別是銷售和同意銷售貼牌產品的參與者,所以他們也必然是擁有人發警告信的對象。 品牌公司的身份 擁有人可從「知識產權處」或市場得知貼牌產品上的商標的持有人的身份。正如網購公司的遭遇,擁有人也會持續發信給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 「六國大封相」 有見及以上,讀者不難想像網購公司、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前後會不斷收到擁有人的警告信,及後必會出現「六國大封相」的情況。有些進取的擁有人更會發出告票起訴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從此三間公司「互插」的情況更明顯。
中小企資源服務網 編按 Nielsen Telebus Survey 2012指出,91%的求職者曾透過互聯網求職。因此,在網上刊登招聘廣告的成效可能已遠超於以往流行的報紙、雜誌等求職媒體。而且刊登網上廣告的成本一般都比印刷廣告低,自然成為不錯的選擇。 JobsDB推出首個24×7的招聘廣告服務,以下為有關資訊以供參考。 網上招聘需求日增 JobsDB推出首個24×7招聘廣告服務 簡易自助程序 [2012年8月2日 – 香港] 隨著網上通訊迅速發展,求職網站已成為僱主廣泛採用的招聘媒體之一。JobsDB作為全港最多人用的求職網站,率先推出全港首個24×7招聘廣告服務,方便僱主透過自助程序,即時刊登廣告及付款,使招聘人才更靈活方便。 網上招聘需求日增 JobsDB 首創的24×7一站式招聘廣告服務,透過簡易的自助程序即可刊登招聘廣告,以配合僱主對網上招聘服務的需求。JobsDB 香港銷售及市務部總經理饒志文先生指出:「根據Nielsen Telebus Survey 2012,91%的求職者曾透過互聯網尋找工作,而隨著網上求職日趨普及,更多僱主將採用網上媒體招聘員工。」 「JobsDB的數據亦顯示,近年網上的招聘及求職活動均錄得持續增長。在過去五年,選用JobsDB服務的僱主每年平均增加13%,與此同時,JobsDB網頁的瀏覽人數(unique visitors)每月都超過100萬,可見網上求職者的數目正與日俱增。」 求職者常用的求職媒體 資料來源: 2012年3月 Nielsen Telebus Survey 24×7招聘廣告服務 饒志文先生表示:「我相信JobsDB已建立強大的求職者網絡,並獲僱主廣泛認同為高效益的網上招聘平台。透過全新的24×7招聘廣告服務,我們期望無論在任何時間,僱主都可以方便地刊登廣告。」 24×7招聘廣告服務具有以下的特點,大大提高招聘的靈活性: 提供24×7網上服務,可隨時隨地刊登招聘廣告。 全自助式服務簡便易用,於網上完成刊登及付款程序後,廣告可即時刊登。 備有單次廣告及其他廣告計劃以供選擇。 信用卡付款,安全可靠。 招聘廣告應簡潔易明 僱主要吸引合適的人才,除了須選擇具成本效益的招聘媒體,也應撰寫有效的招聘廣告。饒志文先生指出:「招聘廣告必須簡潔,讓讀者容易明白。編寫內容時,應包括基本資料如職務、所需的學歷、經驗及公司背景。在網上刊登廣告,僱主可方便地編排格式,建議用列點形式清楚列明入職要求。此外,也應適當使用關鍵字,因為求職者通常會用特定的字眼搜尋廣告。」 有關JobsDB 24×7招聘廣告服務的詳情,請瀏覽http://hk.jobsdb.com/hk/en/staticcontent/em/sme/index.htm。
不論是中小企還是大企業,能發掘每一個現有客戶的購買潛力和相連的購買力,就必能把業務推進新的階段。要發掘客戶的潛力,就要好好管理客戶。其中,以下是我認為最重要的好幾個方面: 定期聯繫:英文諺語「out sight, out of mind!」是真的,若要客戶在有需要時記起你,必須不斷與他們定期聯繫。當然,現今最容易又簡單的方法就是電郵。 主動了解客戶的需要:客戶起初購買你的產品 / 服務必定有特別的原因,這些原因可能隨著時間過去而改變。若要客戶不斷回頭再向你購買產品 / 服務,就必定要追貼他們的喜好和需要。今天我們活在客戶導向(customer oriented)的年代,滿足客戶的需要是必然之舉! 建立口碑效應:對某些產品 / 服務的使用週期而言,要讓客戶重複購買同樣的產品 / 服務是困難的,所以我們需要花心思鼓勵客戶主動向他們的朋友或所接觸的人為你「免費」宣傳。如果能有計劃、有組織地持續鼓勵他們,假以時日,必定能見相當正面的效果。
「網購」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它的出現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既經濟又方便的交易平臺。同時,「網購」的盛行也帶來嚴重的侵權問題。
最為人熟悉的「網購」平臺有淘寶網、雅虎、eBay等等。它們為創業者和銷售者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渠道向外界推銷和銷售產品。但若果銷售者銷售的是侵權產品,「網購」平臺和買家有否觸犯法例呢?「網購」行為並無國界限制——銷售者可在地球的一面,而買家則可在地球的另一面,故其所牽涉的知識產權比傳統較為複雜。在本文,筆者會探討該侵權責任問題和解釋個中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