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杜拜2021年10月14日 /美通社/ -- Nissan Motor Co., Ltd. 和 Nissan Middle East 在一場具重大意義的裁決中被裁定敗訴,須向提出訴訟的合作夥伴 Al Dahana FZCO 」支付超過 13 億迪拉姆(包括利息)。
該案件於 2019 年 7 月 4 日首次入禀,要求賠償因 Nissan、其子公司 Nissan Middle East 和兩名任命的董事違反合約而遭受的損失。 杜拜初審法院最初頒佈判決,命令 Nissan 於 2021 年 9 月 29 日共同向 Al Dahana 支付超過 13 億迪拉姆(包括利息)。
在對提供的證據和法律規定進行審查後,2021 年 10 月 4 日,杜拜緊急事務法院針對兩家公司的貨物和動產、銀行賬戶和餘額發佈了預防性扣押令,估計他們所欠的債務約為 13 億迪拉姆(包括利息)。
在談到這具有重大意義的裁決時, Al Dahana 集團行政總裁 Nasser Watar 先生說:「Al Dahana 對法院的裁決非常滿意,並感謝杜拜法院公平公正的裁決。我們感到被傾聽,並相信這將為其他尋求正義的區域性公司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