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香港中小企資源服務網 SME.gig.hk

香港中小企資源服務網 SME.gig.hk

香港中小企資源服務網提供多元化SME/SMB服務資源,包括成立公司、商標、會計、財務、秘書、電訊、宣傳等中介服務。

  • 首頁
    • 關於我們
    • 私隱聲明
  • 公司營運
    • 成立公司、開公司、註冊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 公司秘書
    • 會計服務 Accounting
    • 報稅 Taxation
    • 會計軟件手機App+MYOB
  • 財務
    • VISA、MC 信用咭機 / 網上收款
    • 查詢TU信貸報告
  • 網站及設計
    • 平價中小企網頁套餐
    • 網站設計
    • 設計及撰稿
      • 品牌設計
      • 翻譯、稿件編撰
    • 網站寄存
    • 付款平台
      • VISA / MC 網上付款
  • 辦公室服務
    • Coworking – Hot Desks
    • 尖沙咀共享工作室
    • 蒸餾水: 冷熱水機
  • 電訊服務
    • 商業寬頻優惠
    • 話音及互聯網服務
    • 自動回覆客服系統AutoReply System
  • 網上推廣
    • 數碼線上推廣方案
    • eDM 電郵推廣平台
    • eDM 電郵廣告
    • 網站寄存
  • 電子管理系統
    •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HRM)
    • HKBN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 會計軟件手機App+MYOB
    • 電郵推廣發放平台
  • 網上資源
    • 中小企:政府的資助
    • 申請科技卷的手續
    • 中小企產品 / 服務 (供應商名錄)
    • 貿發局中小企資源
    • 工貿署: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
    • SME One 中小企一站通
    • 中小企商會名單
  • Toggle search form
  • 思科獲卓越職場選為香港最佳職場 美通社新聞
  • 稀奢珍寶節2023 讓世界各地標誌性潮流小眾高奢品閃耀獅城 美通社新聞
  • 全城齊心 9月底達500萬人接種疫苗 多送一個物業單位抽獎 美通社新聞
  • 新華絲路:陶溪川「大樂為民」春秋大集在景德鎮開幕 美通社新聞
  • 高德智感參加Enforce Tac 2023,新品TR系列紅外熱成像瞄準鏡亮相 美通社新聞
  • StashAway發布「未來投資組合」 美通社新聞
  • 台南安平雅樂軒酒店 食安衛生環境榮獲雙項肯定 美通社新聞
  • 星薈館與Transform攜手合作推出抗衰老套餐 美通社新聞

收到侵犯商標警告信 – 起訴發信人

Posted on 2014-05-232015-01-20 By Admin

在收到侵犯商標的警告信後,收信人可考慮以下方案來應對警告信:-

  1. 承諾以後不再銷售聲稱侵權產品(「侵權產品」)。至於其他要求,如賠償、披露供應者身份等等,收信人則可視乎情況而馬虎應對(「方案一」)和、
  2. 起訴發信人亦指控他作出無理指控(即Groundless threat)(「方案二」)。

零售公司

對零售公司而言,絕多數的他們會採取方案一來處理警告信。理由很易理解。零售公司每天賣數以百計甚至是上千的產品。他們根本沒有商業誘因為一件產品與發信人爭辯誰是誰非。因此他們均會以息事寧人的態度來處理警告信。在有需要時,他們更會慷慨地向發信人披露侵權產品供應者的身份。

「博懵」的最理想結果

正因為零售公司上述的一般性反應,有些發信人或會以「博懵」的心態來發警告信,企圖從最前線的銷售鏈終止侵權行為。在零售公司拒絕侵權產品,侵權產品的銷售成績必遭大打折扣,甚至幾近為零。

對侵權產品的供應者來說,發信人的「博懵」態度是不太公平的。但若主動企出來,供應者又害怕惹禍上身。因此在猶疑之間又給予了出信人作出進一步攻擊的信心。

但在「得米」後,發信人必會繼續向更多的零售公司發出侵權警告信,企圖終止所有零售公司銷售侵權產品。若供應商仍然坐視不理,侵權產品的市場將會被發信人逐一吞食直至沒有零售公司敢銷售侵權產品。

若果警告信內言之有實(即有侵權),侵權產品的供應商不敢「強出頭」完全是可理解的。頑強「出頭」將會招至被發信人起訴。到時供應商更會被追討賠償和律師費用。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倘若發信人全心「博懵」,那供應商就不需「隱藏實力了」。

供應商出擊

爲了產品的市場和商業聲譽,供應商可考慮企出來和發出「回應和要求信」直接給發信人:要求它終止所有與零售公司有關的書信聯繫和撤回侵犯商標聲稱。

對「身有嘢」的發信人來說,爲了避免被供應商起訴,他們多數也會「避一避風頭」暫時停止與零售公司聯絡,直至與供應商有進一步的發展才算。但若果發信人「採你都傻」,那供應商又應怎樣做呢?
根據《商標條例》559章第26條供應商可採取方案二,即向法庭起訴發信人作出「無理商標侵權恐嚇」(即Groundless Threat),並申請以下命令:-

  1. 法庭聲明:發信人侵權警告信不合理、
  2. 永久禁制令:禁止發信人再發出類同的侵權警告信、
  3. 披露命令:以誓章形式披露發信人曾發出警告給收信人的名稱、
  4. 命令發信人賠償損失和律師費用。

對於發信人的侵犯商標申索和供應商的反申索在現實就猶如一個硬幣的兩面。若發信人成功,供應商便會落敗。相反若發信人落敗,供應商便會成功。因此,問題的關鍵點在於:有否註冊商標侵權。問題的答案就在於《商標條例》559章第18條例。

關鍵位:混淆

根據《商標條例》559章第18條例,除非涉案的侵權商標是與發信人的一模一樣,發信人必須要證明侵權產品在市場上「混淆」(即Confuse)消費者。通常供應商企得出來的案件中註冊商標和侵權商標都有頗大的出入,並稱不上一模一樣。因此有否「混淆」那就要看雙方提交的證據了。因本文不是去探討侵犯註冊商標或反申索無理恐嚇的測試方法,所以筆者不在此深究。

姑且勿論誰會在正審取勝,供應商在起訴發信人後即時由本來的被告人身份變成原告人,更重要的是,在某程度能挽留其顧客的信心——這也是頗多供應商主動起訴出信人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上資訊由江炳滔律師事務所提供

生意營運

Post navigation

Previous Post: 力爭上游忘記冤屈
Next Post: 註冊專利查冊

Related Posts

  • 香港新專利制度 – 大道之行 市場資訊
  • 企業管治數碼化卓佳舉行第十八屆週年企業管治座談會 生意營運
  • 訴訟證據充足 保勝訴機會 生意營運
  • 申請中國商標 – 同類別 生意營運
  • (轉貼)究竟是什麼扼殺了創業公司? 創業
  • 高效能營銷 ─ 系列: SME品牌建立 之 SME 生意營運

Categories

  • Automotive
  • Business
  • Entertainment
  • Gadgets
  • Innovation
  • 中國內銷
  • 中小企活動資訊
  • 人力資源
  • 個人發展
  • 創業
  • 宣傳推廣
  • 專業服務
  • 市場資訊
  • 成功故事
  • 政府政策
  • 特約專欄
    • Drucker & Music
    • 原少風專欄
    • 營商滋味
    • 疫景「磨劍」
    • 白武士秘笈
  • 生意營運
  • 科技應用
  • 網上宣傳
  • 美通社新聞
  • 財務
  • 名創優品與漫威開展官方合作 推出2000款漫威英雄周邊產品 美通社新聞
  • DASH 呈獻:提供酒店式服務的住宿平台 BlackDoors 美通社新聞
  • Marlabs在ISG Provider Lens(TM)Quadrant研究中獲定為相關供應商 美通社新聞
  • LunaJets:冠狀病毒使得對私人飛機服務的需求大幅提升 美通社新聞
  • PABLO AIR成韓國首家實現遠程無人機遞送的公司 美通社新聞
  • Metalpha獲得虛擬資產第1類牌照 美通社新聞
  • The Standard, Bangkok Mahanakhon 正式開業,成為 Global Group 亞洲旗艦酒店 美通社新聞
  • 華為AppGallery歲末嘉年華4.0豐厚獎勵慶年終 美通社新聞

Copyright © 2025 香港中小企資源服務網 SME.gig.hk.

Powered by PressBook News WordPress the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