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專項基金」的新一輪優化措施於2020年1月20日實施。詳情請按此連結了解更多:https://www.bud.hkpc.org/node/65#2
「BUD專項基金」的新一輪優化措施
「BUD專項基金」的新一輪優化措施於2020年1月20日實施。優化措施概述如下:
- 擴大「BUD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
- 增加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至400 萬元,包括200 萬元用於推行內地項目和200 萬元用於推行東盟及其他自貿協定經濟體項目。
- 提高首期撥款比率由核准政府資助總額的25%至高達75%。
- 免除獲資助企業開設及維持獨立的計息帳戶,以及於收取首期撥款前須存入對等資金於該帳戶的要求。
- 所有項目(包括選擇申領首期撥款的項目)均可在提交申請表後開展。
- 放寬個別開支項目預算比例上限(包括採購/租賃額外的機器/設備、製作樣本/樣板、商標、專利(設計/實用新型專利註冊))。
- 增加更多可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在內地設立新增設業務單位、於內地計劃下採購/租賃額外的機器/設備以增加生產能力等)。
# 包括中國內地、新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4國(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門、東盟10國、格魯吉亞和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