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幸福」的本質也被理解為「果」(世情的結果),本文卻想用另一個角度及邏輯去討論幸福,製造「幸福感」可為工作啟迪新局面,是工作更愉快的「因」。
不少善心人喜歡做義工,因為善事做完後令人感到快樂。最近我主持一個社福及教育界的小組討論,有教師朋友分享學生從義工活動中找到幸福感,也從此令學院和義工機構有了聯繫。原來大學作社會研究工作也有類似的經驗,能吸引參與者的正是參與後感到滿足幸福。顯然,社會已進入一個成熟可改變的階段了。
一個Top sales在得到豐厚穩定的收入後,一樣會想:「究竟我為了甚麼去辛勞工作?」原來金錢的吸引力在一些情形下是有限的。理想?有些人覺得太遙遠,但做一件有意義的事卻可以即時充滿幸福感,何況理想只是目標,幸福感卻是過程中的感覺及收穫,這種相對於金錢和虛名的滿足感,並不是自我的good feeling,而是與別人分享後得到的幸福感。
與社會利益互相協調
筆者在傳道嗎?當然不是!只是現代企業對幸福感有太多的忽略而已。事實上,年輕人未必會為錢出賣自由及自我,甚至年長的人也需要令工作更有生氣,幸福感不單可以令人滿足,更加可聯繫不同的人事板塊達成共同目標,或起碼令大家「key」起來。
我認為,時代及社會已準備好,企業若在工作流程上加入有意義、令人感到幸福的元素,可令人力資源更加穩定;新世紀的企業應該是追求「值」(value)不少於「價」(price),應該重視「企業社會責任」,追求與社會利益互相協調。我在公司推行的一些制度如「向世界出發」或聯誼不同社群的聚會,其實並不是以物質對員工作獎勵,而是透過分享得到的幸福感!當然,一個企業的老闆若有承諾及與員工有互信的話,也是製造幸福感的其中一個方法。
「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活力需要實際去維繫,不應一味只依賴名與利的!
撰文:汪敦敬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前會長(2005-2011)及秘書長暨祥益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總裁,在地產代理行業有逾30年經驗。近年積極參與社會事務,身兼僱員再培訓局委員及職業訓練局房地產服務業訓練委員會顧問等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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