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kinki問:
我是一名殘疾人士,早前經勞工處展能就業科轉介而獲得一份工作,有天公司人事部找我,表示面試時的經理向我說錯以月薪8,000元聘請我,現更正為時薪30元,並強調這是該名經理出錯而不是公司問題,而頭一個月仍以月薪出糧,表示公司不計較,當贈送!
孫博士解答:
首先,你要看清楚入職時所簽下的合約或聘任信上有關薪酬的條款,是個人大意還是合約條文有不清晰的地方?你必須立刻向勞工處查詢及尋求協助。另外,經理面試是代表公司,不是代表個人,所以公司不能將責任推卸,並有責任處理整件事,而不是勉強員工接受另一種支薪模式。
職場中箭信箱
如讀者正面對職場中箭而不知如何應付,歡迎電郵至orkplacesos@yahoo.com.hk,孫博士會為大家解答。
(孫立民博士,盈力僱員服務顧問首席顧問,擁有逾15年僱員服務顧問經驗,擅長幽默手法授課,曾為超過400間公私營企業及政府部門提供培訓及管理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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