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由 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提供
對研發產品的企業,以下的研發成果需加以知識產權保護:-
- 產品(和當中的內部零件)的外形、和功能上的發明。
- 註冊外觀來保護外形
註冊外觀來保護外形
要保護產品的外形,企業可透過註冊外觀來保護。只要產品的外觀成功獲得註冊,企業便可透過註冊外觀來阻止其他公司銷售與企業一模一樣或「並非嚴重的不相同的產品。除此之外,企業更可透過註冊外觀推銷產品,鞏固企業與其買家的關係,並把「心血較少」的侵權人趕走。
注意事項
要獲得上述註冊外觀的好處,企業必須要注意以下2點:
一般申請人較易忽視的事項是:申請外觀註冊的日期不能後於產品的公布日期、和
註冊外觀屬地域性保護權利,一個在香港註冊的外觀只能容許企業打擊在香港以內的侵權行為。
如果企業錯過申請註冊外觀的時間,他們仍可以用版權來保護產品的外形。
版權
透過版權法,企業可阻止侵權人銷售複製品。以「侵犯版權」起訴侵權人,企業需要引证侵權人是在知情下進行侵權行為。所以若要以侵犯版權來終止侵權行為,大多数企業會在起訴前發出「警告信」给侵权人,在侵權人收到「警告信」后仍持續銷售侵權產品后才提出起訴侵權人。
要成功終止侵權人侵犯版權,企業需要預備好產品圖紙。在技術上,圖紙的作者和製作日期,是不可或缺的。
若果製作圖紙的作者並非是企業的僱員,企業更需要做一份版權轉讓書,把圖紙上的版權由作者的僱主轉至企業名下。憑着版權侵權比憑着侵犯註冊外觀來起訴侵權人的工夫要多很多。
專利來保護發明
相比下,保護產品的發明即專利的保護范圍較闊和較深。要獲得專利保護,企業必須在發表專利前作出適當的註冊外觀申請。在香港,保護專利有以下2項方法:-
短期專利(保護年期為8年)、和
標準專利(保護年期為20年)。
要獲得20年年期的標準專利,企業並不能直接在香港作出申請,因為香港的標準專利制度,是「再註冊」制度。所以企業先要在以下3個國家當中成功申請後才可在香港 以「再註冊」制度來登記並獲得相同的保護:-
- 中國、
- 英國、和
- 歐盟體。
在2013年2月7日,香港政府對專利制度的改革決心,「香港政府」正式公布,上述的「專利制度」需要改變。在不久的將來,香港會有一套「自主性」的註冊專利制度。現在,多數的香港企業也會為其發明作短期專利申請,雖然「短期專利」保護年期較短,但它比「標準專利」有以下優勢:-
- 申請費用便宜、
- 申請時間較短、
- 申請成功率比標準專利較高。
從推銷產品角度來看,「短期專利」仍是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