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16日起,進出香港的人士須申報或披露擁有大量貨幣或不記名可轉讓票據("CBNI") (即其總價值超過港幣120,000元)至香港海關。
關於貨物托運,必須通過貨幣和持票人可轉讓票據申報系統向海關預先發送電子申報單, 以便批量進口或出口大量CBNI作為貨物。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 website of 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
自2018年7月16日起,進出香港的人士須申報或披露擁有大量貨幣或不記名可轉讓票據("CBNI") (即其總價值超過港幣120,000元)至香港海關。
關於貨物托運,必須通過貨幣和持票人可轉讓票據申報系統向海關預先發送電子申報單, 以便批量進口或出口大量CBNI作為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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