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載自香港貿發局周訊
龐大的內消市場商機處處,加上內地政府推行政策拉動內需,為勇闖內地開拓零售市場的港商帶來無限機遇。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港商在進入內地零售市場前,應盡可能評估本身的實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並制訂合適的營運和收入模式。有見及此,貿發局主辦的中國商貿工作坊,早前以「開拓內地零售市場」為題,邀請東卓零售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創辦人及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零售管理學講師吳偉鴻到來,為港商剖析開拓內地零售市場的竅門。
吳偉鴻指出,內地開拓零售業的門檻比香港高,港商若要赴內地經營零售業,必須先衡量實力,包括評估本身對零售的認識、對內地市場的瞭解、營運大規模生意的能力、可承擔的投資金額、管理能力、銷售產品的性質,以及可否尋覓合適人才輔助開拓業務。
他說:「一般中小企只能經營或滿足於經營兩、三家商店,而且應選擇在靠近香港的省市經營,譬如番禹、順德、廣州等,因為交通費用也是營商成本之一,況且新商場在番禹、順德林立,為港商帶來更多經營零售業務的機會。」
他表示,如何善用資金對零售企業相當重要,「如果手頭上有很多資金,可用來研發創新產品、自行生產;如果可動用資金較少,宜選擇採購產品。銷售渠道方面,資金充裕者可開設自家零售店,成本較低的方法是透過經銷商上架銷售,與合作夥伴分享利潤。」現金流同樣重要,「生意突然太好,出貨太多,但未到期收賬,會令公司因資金短缺而出現危機。」因此,港商要對回款計算方式和成品庫存積壓處理有清晰概念。
市場上有多種零售商業模式,包括自營店、分銷代理、寄賣、特許經營店(加盟店)、網銷、出售管理系統或銷售平台、管理品牌服務等。吳偉鴻說:「熱賣品牌不一定是所屬集團的核心產品,西班牙服裝連鎖店ZARA 的核心業務並非時裝銷售,而是他們開發的POS銷售系統和物流網絡系統;而美國消費品公司P&G也沒有自家的生產線,其主要利潤來自品牌管理。」
至於零售營利模式,則包括單純買賣、賺取差價、吐戥、炒賣、連鎖加盟、供應鏈控制、上市融資,以及單純的資金投資。
吳偉鴻說,在內地經營零售時需要注意多重事項,品牌的持續發展是其中一項……..(全文閱讀)